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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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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用人單位和派遣公司簽訂勞務租賃(派遣)協議,派遣公司和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用人單位與派遣公司的關系是勞務關系;被聘用人員與派遣公司的關系是勞動關系,與用人單位的關系是有償使用關系。勞務派遣是中國在建立勞動力市場機制的實踐過程中提出的一個現實課題,是中國勞務經濟中比較新的一種形式,也是發展很快、問題很多的一種形式。在認清勞務派遣實質的前提下,更重要的是要探討勞務派遣在吸納就業方面的潛力有多大。對于象中國這樣擁有數量巨大的低素質勞動力資源的發展中國家,勞務派遣等勞務經濟比較適應中國的要素稟賦,比較能夠充分發揮中國的資源比較優勢。
由此應運而生的一個新的具有高度技術知識、經驗與能力的特殊勞務群體,應不同企業之邀,在不同企業、行業、國家之間流動著、這是知識經濟時代勞務工動的一個新景觀。伴隨著這種勞務流動,根據各種企業對人才的多種需要,勞務資源組織和配置的公司——勞務派遣公司也應運而生了。在日本,年輕人更樂于接受勞務派遣制這種用人模式,這些年輕人不但受到了更的職業教育,而且擇業觀念上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他們不像在工業經濟時期老一輩人那樣希望在一個大企業中做終身雇員,而是愿意尋求一個既能發揮自己的特長,又能在自己喜歡的時間、場所獲得自己滿意收入的相對自由的職業。
實行勞務派遣后,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派遣組織簽定《勞務派遣合同》,勞務派遣組織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動合同》,實際用人單位與勞務人員簽定《勞務協議》,用人單位與勞動人員之間只有使用關系,沒有聘用合同關系。勞動者與其工作的單位不是勞動關系,而是與另一人才中介等專門單位形成勞動關系,再由該人才機構派到用人單位勞動,用人單位與人才機構簽訂派遣協議。
在勞動用工管理方面,疫情期間關于假期、加班與工資、勞動合同簽訂履行變更以及解除或終止等有特殊政策和規定,企業應該學習和掌握,以適用解決疫情期間面臨的各種勞動用工管理。比如:
根據勞動法及社會保險法的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為職工購買社會保險,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但由于疫情的影響,各地企業生產、經營狀況都承受著不同程序的影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及稅務總局為解決企業社會保險費壓力,聯合發布了《關于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根據《通知》規定,自2020年2月起,各地中小微企業可根據受疫情影響情況和承受能力,免征基本、失業保險、保險(以下簡稱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征期限不超過5個月;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征收,減征期限不超過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