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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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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申報程序:
(一)由園區申報單位向所在市(州、林區)科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二)市(州、林區)科技主管部門對擬申報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進行初評、篩選,符合條件者經市(州、林區)人民政1府同意報送省科技廳。
園區申報材料:
(一)湖北省農業科技園區建設申報書(見附件1);
(二)湖北省農業科技園區總體規劃(見附件2);
(三)湖北省農業科技園區建設實施方案(見附件3);
(四)其他有關附件材料。
園區論證與審核:
(一)現場考察。省科技廳組織相關專1家對申報園區進行實地考察,提出園區建設的相關建議,并形成考察報告。
(二)會議評審。省科技廳組織相關專1家對通過現場考察的園區進行會議評審。評審組根據申報材料、現場考察結果及答辯情況,經質詢后現場打分。
(三)批準創建。省科技廳根據專1家評審結果,確定擬批復的省級農業科技園區名單,報省科技廳廳務會審定通過,由省科技廳發文正式批準。
申請省級實驗區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地方領導重視,組織機制保障。當地政1府具有很強的可持續發展理念和實際行動,并對開展區域可持續發展工作作出重要規劃和部署,工作激勵機制完善。
2. 科技創新引1領,建設主題鮮明。科技創新意識強,科技投入持續增長,針對制約當地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瓶頸問題,提出和實施以科技創新為引1領的系統解決方案,凝練的實驗區建設主題定位準確,具有區域典型性和先1進示1范性,有利于促進當地的資源保護利用、創新產業發展、生態環境改善、人民幸福安康、社會和諧進步。
3. 創建基礎較好,規劃方案可行。實驗區申報單位應具有較好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基礎和科技支撐條件。實驗區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科學可行,體現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深度融合,明確提出總體發展目標、階段考核指標、重點建設內容、示1范推廣項目和實施保障措施。
申請驗收的省級實驗區需提交以下材料:
1. 湖北省可持續發展實驗區驗收申請書(格式附后)。
2. 實驗區工作情況自評報告,包括建設任務完成情況、建設指標完成情況、示1范項目實施情況。
省實驗區辦公室對提交的省級實驗區驗收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專1家進行驗收評審,驗收合格的實驗區由省科技廳發文認定為“湖北省可持續發展實驗區”。
驗收結果分為驗收合格與驗收不合格兩種,經考核,全1面完成實驗區建設規劃任務,通過驗收評審即認定驗收合格;經考核,工作組織不力,未完成實驗區建設規劃任務,為驗收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