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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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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的外護層,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交流單相回路的電力電纜,不得有未經非磁性處理的金屬帶、鋼絲鎧裝。
(2)在潮濕、含化學腐蝕環境或易受水浸泡的電纜,金屬套、加強層、鎧裝上應有擠塑外套,水中電纜的粗鋼絲鎧裝尚應有纖維外被。
(3)除低溫-20℃以下環境或藥用化學液體浸泡場所,以及有低毒難燃性要求的電纜擠塑外套宜用聚乙烯外,可采用聚氯l乙烯外套。
(4)用在有水或化學液體浸泡場所的6~35kV重要性或35kV以上交聯聚乙烯電纜,應具有符合使用要求的金屬塑料復合阻水層、鉛套、鋁套或膨脹式阻水帶等防水構造。
敷設于水下的中、高壓交聯聚乙烯電纜還宜具有縱向阻水構造。
移動式電氣設備等需經常彎移或有較高柔軟性要求回路的電纜,應采用橡皮外護層。
放l射線作用場所的電纜,應具有適合耐受放l射線輻照強度的聚氯l乙烯、氯丁橡皮、氯磺化聚乙烯等防護外套。
敷設于保護管中的電纜,應具有擠塑外套;油浸紙絕緣鉛套電纜,尚宜含有鋼鎧層。
水下敷設電纜的外護層選擇,應符合下列規定:
(1)在溝渠、不通航小河等不需鎧裝層承受拉力的電纜,可選用鋼帶鎧裝。
(2)江河、湖海中電纜,采用的鋼絲鎧裝型式應滿足受力條件。當敷設條件有機械損傷等防范需要時,可選用符合防護、耐蝕性增強要求的外護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