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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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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械傷害安全體驗館。機械傷害是指機械設備運動(靜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與人體接觸引起的夾擊、碰撞、剪切、卷入、絞、碾、割、刺等形式的傷害。各類轉動機械的外露傳動部分(如齒輪、軸、履帶等)和往復運動部分都有可能對人體造成機械傷害。同時機械傷害也是非煤礦山生產過程中常見的傷害之一,易造成機械傷害的機械、
塔式起重機1、使用前檢查塔式起重機安全附件、鋼絲繩、滑輪組、旋轉系統,確認安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應盡量避免在高壓輸電線下作業,必須在高壓線下作業時應有專人監管,同時做好外電防護;
3、提吊重物前要先試吊,滿足吊裝要求后,方可進行作業;
4、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5、兩臺塔吊同時作業時,兩機之間與吊物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
6、吊裝作業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塔吊安全操作規程,起重臂下方不得有人停留、禁止起重機吊運人員、遇6級以上大風或大霧、大雨天氣禁止吊裝;
7、工作完成后應及時做好保養、檢修工作。
橋式起重機1、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機械設備、電氣部分和防護保險裝置是否完好、可靠,吊裝前先進行試吊,在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作業時應聽從信號指揮,作業中斷時不得將起重物懸在空中停留;
3、禁止吊物在人頭上超過或停留;
4、吊鉤不荷載運行時應上升1人以上高度;
5、吊掛時,吊掛繩之間的夾角不應小于120°,避免掛繩受力過大;
6、不準在起重運行時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時應有專人監護,配合維修;
7、完成作業后應夾軌器,預6級以上大風和惡劣天氣不可強行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