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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降低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提升大氣環境質量,蘭州市生態環境局采取多種措施,多部門聯動,加大機動車污染治理力度,嚴控機動車尾氣排放,實現全市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改善。
今年5月起,蘭州市生態環境局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域項目工地內監督抽測非道路移動機械。截止目前,共監督抽測非道路移動機械141輛,經檢測超標機動車32輛,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撤離,依法予以處罰。同時,聯合蘭州市支隊在南山路、南出口、岸門口、沙井驛設置4個卡口點,對過往車輛隨機進行排放抽測,按照“環保取證、處罰”的原則,生態環境部門重點針對柴油貨車污染控制裝置、車載診斷系統(OBD)、尾氣排放達標情況進行監督抽測,由交管部門對經檢測超標的車輛依法查處。截至目前,蘭州市共監督抽測柴油貨車1399輛,經檢測超標車輛162輛,其中移交處罰96輛、督促整改66輛。
為消除尾氣監管盲區,推進移動源污染治理,9月16日,市生態環境局在欽州保稅港區碼頭舉行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編碼登記掛牌儀式,為首批非道路移動機械貼牌和頒發環保信息卡,標志著我市非道路移動機械正式進入統一規范化管理模式,為堅決打好非移動道路機械污染專項治理新戰役, 鞏固和擴大藍天成果奠定堅實基礎。
今年以來,市生態環境局迅速行動,積極組織各縣區相關單位深入各施工工地、物流園區、大型工礦企業以及碼頭、鐵路貨場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截至目前,已收錄非道路移動機械信息900余臺,發放編碼600余臺。
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防治。繼續推進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和編碼登記工作,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以高排放機械禁用區、施工工地、物流園區為重點,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抽測,抽測率達到省考核要求。
港口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強化農機源頭管控,打擊報廢機車上路行駛等行為,完善拖拉機提前報廢補償政策,2020 年報廢淘汰農業機械1000 臺(套)。出臺非道路移動機械和柴油車監管的政府規章。
今年以來,達州市渠縣生態環境局按照縣委整治“群眾不滿意的10件事”活動工作安排,分類甄別,有序推進,確保群眾訴求得到解決、群眾利益得到維護、群眾滿意度提升。
近期,達州市渠縣生態環境局人員在檢查中發現某公司建筑工地,在非道路移動機械禁用區內,使用的非道路移動機械排放大量可見黑煙。法人員對該公司環境行為進行了調查。
經人員,該公司的環境行為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依據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辦法第七十八條違反本實施辦法第四十六條款規定,使用排放不合格或者排放黑煙或者其他明顯可視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單位或者個人,由縣級以上地方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并處五千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