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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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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給水系統管道的點(含局部點)處宜設置自動排氣閥。
2、消防水泵出水管上的止回閥宜采用水錘消除止回閥,當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過24m時,應采用水錘消除器。當消防水泵出水管上設有囊式氣壓水罐時,可以不設水錘消除設施。
水錘消除止回閥水錘消除止回閥是指具有水錘消除功能的止回閥,通常指緩閉式止回閥。普通止回閥關閉速度快,易產生水擊,使壓力驟然上升,破壞管道和設備,噪聲大。緩閉止回閥解決了普通止回閥快速關閉帶來的問題,緩閉止回閥具有緩開和緩閉及消除水錘的技術特性,實現了防止停泵時水錘的產生。 不過水錘消除止回閥只適用于供水高度不大于24m的情況,當消防水泵供水高度超過24m時,應采用水錘消除器;且水錘消除止回閥和水錘消除器不需要同時設置。
室內消防系統仍以消火栓系統為主,現行《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中加大了對自動噴淋滅火系統的設置范圍,部分較重要的公共場所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為強制性條款。室內消防栓由于水壓及操作的問題,發(fā)生火災后主要是為消防隊員使用,是一種被動滅火措施。消火栓系統減壓閥的設計問題常常出現在減壓閥的型號選擇上,設計師沒有選擇采用分區(qū)給排水系統,從而避免消防給水系統布置過于復雜。
隨著消防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建筑給排水中的消防問題也同時受到了同行們的關注,消防設計規(guī)范作為設計人員必須遵守的法律條文,也讓設計人員開始更多的學習和思考,因此,我們在設計當中既要考慮到控火及滅火的安全性,又要考慮到投資的合理性。按照我國現行的《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45—95(2005年版)(以下簡稱《高規(guī)》)及《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 50016—2006(以下簡稱《建規(guī)》)要求,消防電梯間前室內應設置消火栓,但是該消火栓能否計算在布置數量范圍內呢?《高規(guī)》并未明確說明,《建規(guī)》條文說明里明確說明:消防電梯前室是消防人員進入室內撲救火災的進攻橋頭堡,為方便消防人員向火場發(fā)起進攻或開辟通路,消防電梯間前室的消火栓與室內其他的消火栓一樣,無特殊要求,但不計入消火栓總數內。而《民用建筑工程設計技術措施———給水排水》2009 版(以下簡稱《措施》)中卻說:消防電梯前室消火栓可計算在布置數量范圍內。因此在多層民用建筑中消防電梯前室消火栓不得計算在布置數量范圍內,而在高層民用建筑中由于規(guī)范并未明確做法,各地做法也不盡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