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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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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機構需要辦理《放射診療許可證》?
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線裝置進行臨床醫學診斷、和健康檢查的活動的機構。
如何辦理《放射診療許可證》?
因《放射診療許可證》是《機構許可證》的下屬證件,故首先需要機構有《機構許可證》,并且一級診療科目中有“醫學影像科”。
在放射診療項目建設前,機構應委托有資質單位(注: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經審核符合國家相關衛生標準和要求的,方可施工。
在項目竣工驗收前,應當進行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并按照其開展的放射診療工作的類別,分別向相應的衛生行政部門提出建設項目衛生審查、竣工驗收和設置放射診療項目申請。
新申請《放射診療許可證》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放射診療許可申請表;
2、《機構執業許可證》(復印件)或《設置機構批準書》(復印件);
3、放射診療工作人員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復印件);
4、放射診療設備清單;
5、近一年放射診療設備防護性能檢測報告;
6、近一年放射診療場所防護檢測報告;
7、放射診療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批復;
8、委托申報的,應提供委托授權書(包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復印件等材料)
注:各個地方可能略有不同,請以當地實際行政窗口要求為準。
《放射診療許可證》不進行辦理或校驗不及時有哪些后果?
根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十八條,逾期不申請校驗或者擅自變更放射診療科目的由原批準部門注銷放射診療許可,并登記存檔,予以公告。
根據《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第三十八條,未取得放射診療許可從事放射診療工作的、未辦理診療科目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進行校驗的由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責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機構執業許可證》。
《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有效期是多久?
現行管理要求沒有規定《放射診療許可證》的有效期期限,但需要按規定進行校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