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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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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劑量一般為三個月測一次。不具備個人劑量監測能力的,應當委托具備下列條件的機構進行個人劑量監測:
1、具有保證個人劑量監測質量的設備、技術。
2、經省級以上RMZF計量行政主管部門計量認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從事個人劑量監測的其他條件。
個人劑量監測分為外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和體內污染個人劑量監測兩種。當個人受到一定水平外照射時,經常、定期地測量個人所受的劑量,并對測量結果進行評價,稱為外照射個人劑量監測。
當可能發生一定水平的體內污染時,對個人的排泄物、體液進行監測,用全身計數器直接測量體內的FS性,并對測量結果進行評價,稱為體內污染監測。
常見的個人劑量檢查多指常規的外照射個人劑量監測。常規監測是正常作業或操作中的監測。
輻射安全許可證辦理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的條件
(1)至少有1名技術人員專職負責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2)從事輻射工作的人員必須通過輻射安全和防護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和考核;
(3)射線裝置生產、調試場所滿足防止誤操作、防止工作人員和公眾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要求;
(4)配備與輻射類型和輻射水平相適應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包括個人劑量報警儀、輻射監測等儀器;
(5)有健全的操作規程、崗位職責、輻射防護措施、臺帳管理制度、培訓計劃和監測方案;
(6)有輻射事故應急措施。
申報材料
(一)新辦《放射診療許可證》:
1、《放射診療許可證》申請表一份;
2、《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設置機構批準書》復印件一份;
3、放射診療技術人員一覽表及其任職資格證、執業證、上崗證復印件一份(審原件留復印件);
4、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原件一份;
5、放射診療設備清單一份;
6、放射診療設備防護性能檢測報告;
7、職業病危害放射防護預評價報告
8、職業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護評價報告;
9、《輻射安全許可證》;
10、放射質量控制與安全防護管理人員和管理制度,放射事故應急處理預案一份;
11、個人劑量監測合同;
12、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有關資料。
(二)校驗《放射診療許可證》
1、《放射診療許可證》校驗申請;
2、《放射診療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3、放射診療設備、人員清單()及變動情況;
4、工作開展情況報告;
5、本年度放射工作場所監測報告;
6、本年度放射診療設備防護性能檢測報告;
7、兩年內放射診療工作人員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8、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及教育培訓情況。
9、區級衛生行政部門認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