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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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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企業的申請條件和評定標準
1、企業成立時間滿1年以上;
2、企業獲得其主要產品或者服務的技術的知識產權所有權;
3、企業的總資產和銷售額在逐年增長;
4、企業申請認定前年內無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環境破壞等嚴重行為。
5、企業的高新產品銷售的收入占企業總銷售收入的60%及以上;
6、企業每年都需要有5項或以上的科技成果轉化;
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條件:
(一)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
(二)在中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注冊的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或通過5年以上的獨占許可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技術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且達到下列其中一項數量要求:
A、發明或者植物新品種2件以上;
B、實用新型專利6件以上;
C、非簡單改變產品圖案和形狀的外觀設計專利(主要是指:運用科學和工程技術的方法,經過研究與開發過程得到的外觀設計)或者軟件著作權或者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7件以上;
(三)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目錄2016》規定的范圍;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存在的問題
研究開發投入與產出缺乏強相關性,即使研發成功,研發成果也相對缺乏國際競爭力。
實踐表明.我國高新技術企業研發投入和研發產出存在弱相關性,企業花在研究開發活動的費用太多是無效的,并沒有直接轉化為企業的技術資產。高新技術產業具有高風險特征,高技術企業具有極高的技術風險、市場風險和財務風險,企業研究開發失敗的概率比較大。“二八”原則在高新技術企業研究活動中的作用非常明顯,即“20%-30%的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巨大成功是以70%-80%的高新技術企業的失敗作為代價的。研發活動其有高風險性,任正非坦言“研發是很費錢的事”,“研發要做就要做大,小打小鬧不如不做”。雖然我國高新技術企業自主創新活動相當廣泛,研發力度較大,但是大多為“小打小鬧”型企業,自主創新能力提升甚微,自主創新效益不夠明顯.往往半途而廢.終放棄技術,將重點轉向了品牌管理。即使企業研發成功,研發成果也相對缺乏國際競爭力。總體看中國高新技術產業在國際產業分工中仍處于較低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