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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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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磨劑的摻量應準確。如果劑量偏小,助磨劑不能有效地完全覆蓋物料顆粒的表面,而影響其作用;劑量在一定范圍內偏高,助磨劑的效果隨劑量的增多會越好,但劑的使用成本也相應提高了;劑量過大,吸附作用增強,導致分散性降低,反而得到的效果不佳。所以在選擇水泥助磨劑時,要嚴格考察助磨劑生產企業的工藝狀況、科研開發能力等,看其質量控制體系是否健全、質量控制手段是否到位,以確保水泥助磨劑產品質量均勻穩定,選擇通過質量管理體系論證的企業。由此,在助磨劑的大磨試驗過程中,水泥企業必須對加劑量進行抽查和監督。在助磨劑正常使用過程中,為了確保加劑量的準確性,要盡量減少盛劑桶變換頻率(可增設容量大的桶盛劑,確保一個桶的供劑量不低于一個班次的生產);還應建立對水泥助磨劑產品使用的管理制度,務必對劑的下料量進行定期抽查和調整,做到每小時一次。
助磨劑實際加入量計算
注: L - 每分鐘加入量(ml) C - 使用中的助磨劑稀釋濃度
G - 磨機臺時產量(t/h) ρ - 助磨劑比重(一般1.02~1.12)
M - 每噸水泥助磨劑摻入量(g)
舉例:助磨劑摻加量0.1%,臺時產品20t/h,助磨劑密度為1.1g/cm3,助磨劑未被稀釋,即為原始濃度,
臺時產量為20t/h,一小時用助磨劑 20*0.1%=0.02噸=20公斤
轉換為體積:助磨劑密度為1.1kg/L,一小時用助磨劑20/1.1=18.1升,轉換為毫升:18.1*1000=18100毫升,
這是一小時用的助磨劑毫升數,一分鐘使用助磨劑:18100/60=301.2毫升,通常所用的計量設備是1000毫升的量筒。
目前,在我國沒有使用助磨劑的水泥中,熟料含量按65%的平均比例計算,在水泥生產中通過使用助磨劑平均少用10%的熟料(6.5個百分點)是可能的,這樣每噸水泥可少用0.065噸熟料。如果按我國年產13.5億噸水泥計算,可少用8775萬噸熟料。而水泥助磨劑是帶極性基團的分子,它們很容易被吸附到細顆粒的表面,使水泥細顆粒表面過剩的電荷、價鍵力、表面能等降低或消除,從而避免粘球、粘磨、團聚現象的產生。按現有企業日產4000噸熟料的能耗標準要求,以可比綜合煤耗每噸120千克標準煤、綜合電耗每噸68千瓦時計算,每年減少熟料用煤1053萬噸、用電59億千瓦時,扣除等量混合材的烘干用煤耗和電耗,使用助磨劑的節能效果還是非常明顯的。同樣,若助磨劑不是用來減少水泥中的熟料而是提高粉磨效率,當提高臺時產量10%時,按水泥綜合電耗每噸37千瓦時計算,全年也可節電近50億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