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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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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將醫廢與生活垃圾混放。醫廢暫存在的非公共場所,如室、換藥室及暫存間等處,不得放于公共走廊、樓道或醫務人員視野范圍之外,不能讓醫廢處于無人照管的狀況;暫存間應加鎖管理,以防止監管不到位而造成醫廢的流失。應按照醫廢分類原則在暫存地點設立專門的盛裝容器,容器周圍應保持清潔。規范管理符合標準的醫廢貯存設施,同時設置醫廢廢警示標志。
使用中發現盛放醫廢的容器有破損、滲漏等情況應立即更換并做相應的消毒處理。不得將破損的醫廢包裝容器作為普通生活垃圾遺棄,破損后的包裝容器應與醫廢一同處置。嚴禁在醫廢暫存處以外堆放醫廢,醫廢暫存時間不得超過48小時。專人管理醫廢暫存處,對收集運送來的醫廢妥善放置。每日對貯存設施設備消毒1-2次。醫廢暫存處應防滲漏、防鼠、防蚊蠅、防蟑螂、防盜,保證安全,預防兒童接觸。
正確收集處置辦法:
1、用黃色帶蓋垃圾桶收集,并套黃色垃圾袋。當容器3/4滿時,垃圾袋封口并貼上標識。
2、微生物實驗室的病原體培養基、標本和、毒種保存液等在產用壓力蒸汽滅菌后再按照性廢物收集。
3、廢棄的尿液、胸、腦脊液等標本可直接排入有污水處理系統的下水道。
4、廢棄的血液、、糞便標本,及其他性廢物放入有垃圾袋及帶蓋垃圾桶內。
5、輸血袋應在輸血24小時后,單獨收集于黃色垃圾袋。
6、隔離的或疑似產生的廢物(含生活廢物)應用雙層黃色垃圾袋密閉包裝。
運送車清洗消毒存放室為半清潔區,運送廢物后轉運車輛在此區域進行清洗消毒,消毒后在此區域存放。該區域應設有上下水,排水應順暢,有小車清洗設施(如帶軟管的水)。
廢物暫存區為污染區,用以暫時存放性廢物、損傷性廢物及病理性廢物。應劃分三類廢物的存放區域,標識明確。條件有可將廢物暫存庫、轉運車清洗消毒存放室設在同一區域,但應進行合理劃分,且標識明確。機構應根據廢物產生量設置暫存庫容量,應至少能容納兩天內產生的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