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筆跡是書寫人書寫習慣的反映,是書寫動作運動的產物。筆跡鑒定是基于對檢材與樣本、檢材與檢材的筆跡特征的比較,從而發現和確定兩者筆跡特征的異同(符合或差異)及其性質(本質的或非本質的),并進而作出是否同一人書寫習慣反映的推論。其中“差異點”是指檢材與樣本、檢材與檢材之間筆跡特征的不同方面。事實上,由于主客觀因素的影響,同一人在不同時期或通過不同方式形成的筆跡。
筆跡鑒定要注意字體不同形成的差異。
漢字有不同的字體。所謂字體,主要有兩層含義:一是指同一種文字的各種不同形體,如漢字手寫的楷書、行書、草書,印刷的宋體、黑體,二是指書法的派別,如歐體、顏體等。從甲骨文、金文、小篆等不同字體到今天的簡化字,不同字體的結構形態有很大的差異,而且不同結構的字體的筆畫特征也存在巨大的差異。
如果讓對方當事人提出筆跡鑒定申請,并由其預交鑒定費用,這不僅會違背舉證責任分配的一般規則,而且會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對對方當事人也是極不公平的。從合同關系成立、生效、變更、解除、終止及撤銷方面的舉證責任承擔來分析證據規定第五條款規定:“在合同糾紛案件中,主張合同關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當事人對合同訂立和生效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變造文件鑒定(添加筆跡、是否原件、是否一次打印文件等)案件需準備的送檢材料:檢材。變造文件鑒定的檢材是指對文件中的全部和部分內容是否經過變造有異議需要鑒定的材料,稱為檢材。要求委托人提供檢材原件。送檢材料為復印件查無原件的需經過委托方同意才能送檢。樣本。一般不需要提供樣本比對材料。如果有不同版本的同名文件(大部分內容相同局部內容不同)可以作為樣本送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