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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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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代理記賬所需材料:
1、現金單據(差旅費、業務招待費、員工工資、辦公費、房租費、通訊費、運輸費等);
2、銀行單據(ti現、轉帳、貸記憑證、電匯、進帳單、借kuan單等);
3、f票(本月1日---31日開具的所有f票);
4、公司員工的月工資單。
行業正常收費標準
一、服務性企業 300元—500元/月
二、商品流通企業
A、小規模企業 400元—600元/月
B、一般納稅人企業 500元—800元/月
三、生產性企業
A、小規模企業 400元—660元/月
B、一般納稅人企業 500元—1000元/月
四、建筑、裝飾性企業 400元—600元/月
五、外資: 500元—1000元/月
六、進出口 800-1500/月
(以上為參考價格,詳情咨詢客服人員)
代理記賬管理辦法
代理記賬機構設立分支機構的,分支機構應當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其所在地的審批機關報送上述材料。
第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zheng府財政bu門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事代理記賬業務情況實施監督,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zhi法檢查人員,并將抽查情況及查處結果依法及時向社會公開。
對委托代理記賬的企業因違反財稅法律、法規受到處理處罰的,縣級以上人民zheng府財政bu門應當將其委托的代理記賬機構列入重點檢查對象。
對其他部門移交的代理記賬wei法行為線索,縣級以上人民zheng府財政bu門應當及時予以查處。
第十八條 公min、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發現有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代理記賬行為,可以依法向縣級以上人民zheng府財政bu門進行舉報,縣級以上人民zheng府財政bu門應當依法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