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
什么是團體標準?
團體標準,是指由團體按照自己(團體)確立的制定程序,自主制定、發布、采納,并由社會自愿采用的標準。
因此,團體標準是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為滿足市場和創新需要,協調相關市場主體共同制定的標準。企業采用后,對企業的產品就具有強制性。
所謂“團體”(association)是指具有法人資格,且具備相應行業技術能力、標準化工作能力和組織管理能力的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和產業技術聯盟等社會團體。
全1國專1業標準化技術委1員會(以下簡稱技術委1員會)受國1務院 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委托,承擔采信標準的起草、征求意見、技術
審查工作。
國1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有關行業協會受國1務院標準化行政 主管部門委托,對技術委1員會開展采信標準的起草、報批等工作進
行業務指導。
采信申請應當由發布團體標準的社會團體向國1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提出。
必要時,國1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可與發布團體標準的社會團體協商提出團體標準采信建議。
團體標準提出采信申請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采信建議書。應當包括采信標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擬
規定的主要內容、實施前景和效益分析、建議歸口的技術委1員會等。
(二)采信標準遵守國1家標準版權政策的聲明以及涉及專1利為必要專1利的證明材料。
(三)社會團體登記成立時的《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及年
度檢查記錄。
(四)社會團體符合團體標準化良好行為評價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