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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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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舊證到期,法人、設備、位置等未發生變化的,在“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http://rr .mep./rsmsreq/》中進行網上申報輻射安全許可證延續申請。審核通過后打印蓋企業公章,并連同舊證一同報送到市政務服務大廳環保局窗口即可進行延續。
2、舊證中法人、設備、位置等發生變化的,在“核技術利用輻射安全申報系統”《http://rr .mep./rsmsreq/》中進行網上申報輻射安全許可證變更申請。審核通過后打印蓋企業公章,并連同舊證及相關法人、設備、位置等變化信息材料蓋企業公章后報送到市政務服務大廳環保局窗口即可進行申報。
一、申請的時限:
自申請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五、行政審批地點:
市生態環境局
六、擴展資料:
不辦理《輻射安全許可證》就使用射線裝置,根據《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要進行處罰。
1、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行為,限期改正。
2、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或者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3、有所得的,沒收所得;所得10萬元以上的,并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
4、沒有所得或者所得不足10萬元的,并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
輻射安全許可證的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要延續的,持證單位應當于許可證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原發證機關提出延續申請。原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延續申請之日起,在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完成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延續;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放射診療許可證怎么辦理?
一、許可證內容
1、許可證名稱:放射診療許可
2、辦理部門:當地衛生健康會
3、辦理窗口:當地區政務服務中心衛健委窗口
二、法定依據
1、《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防護條例》(令第449號2005年9月14日發布)第八條
2、《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令第46號,2006年1月24日發布) 第四條、第十四條
三、前置條件
1、開展X射線影像診斷工作的衛生機構;
2、具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規定的放射診療場所的配套設施;
3、應當具有相應資格的人員及設備。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須接受培訓
第七條 放射工作人員上崗前應當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方可參加相應的工作。培訓時間不少于4天。
第八條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定期組織本單位的放射工作人員接受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放射工作人員兩次培訓的時間間隔不超過2年,每次培訓時間不少于2天。
第九條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建立并按照規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培訓檔案。培訓檔案應當包括每次培訓的課程名稱、培訓時間、考試或考核成績等資料。
第十條 放射防護及有關法律知識培訓應當由符合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條件的單位承擔,培訓單位可會同放射工作單位共同制定培訓計劃,并按照培訓計劃和有關規范或標準實施和考核。
放射工作單位應當將每次培訓的情況及時記錄在《放射工作人員證》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