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分鐘前 8月6日,由龍泉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林某某等7人在微信朋友圈銷售有毒、有害減肥藥案一審開庭審理。7人自愿認罪認罰,法庭經過審理,采納檢察機關量刑建議,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林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二年二個月至有期徒刑七個月不等的刑期,并處人民幣32萬元至9萬元不等的罰金。
吃了朋友圈減肥藥,轉身做了代理
2017年底,麗水蓮都的林某某從淘寶網上購買了一瓶“中藥減肥丸”,吃完之后效果不錯,體重明顯減輕,引得親朋好友紛紛前來詢問她有什么“減肥秘訣”。見自己吃的減肥藥如此受歡迎,林某某打起了做微商生意的算盤。她聯系到銷售該減肥藥的商家,做起了該藥的代理。
林某某拿貨的價格是90元每瓶,她賣給他人的零售價格為260元每瓶,而給其下線代理的價格為90元至210元不等每瓶。截至案發,林某某零售及賣給代理共計1400余瓶,累計銷售金額15600余元,非法獲利72900余元。
顧客吃后口渴失眠,上家卻說是正常現象
在朋友圈賣了一段時間的“中藥減肥丸”后,有顧客及代理向林某某反映,吃了這種減肥藥會導致失眠、心率加快、口渴等異常情況。而林某某在網上查詢這款藥品外包裝上的國食健字批號后發現,這一批號對應的藥品名叫“XX減肥藥”,和自己銷售的減肥藥名稱并不一致。
面對種種疑點,林某某的“上家”卻告訴她,除了孕婦和患有重大疾病的人不能吃這種減肥藥,其他人群服藥后出現不良癥狀屬于正常藥物反應,“只要多喝安神補腦液和鹽水就能緩解”。雖然心存疑慮,但面對紛至沓來的訂單,林某某決定不再深究副作用問題,繼續在朋友圈銷售“中藥減肥丸”。
減肥藥中添加西布曲明,7被告獲刑
2017年底至2019年7月底,在明知這款減肥藥含有不符合規定的成分,也不是正規的藥品或保健品的情況下,林某某一直通過微信銷售該藥,并發展了胡某某、藍某等6名非法代理。不到2年時間里,7人的銷售總額達63萬余元 。2019年9月,7名犯罪嫌疑人歸案后,如實供述了犯罪事實。經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林某某等人售賣的減肥藥中,含有國家食品藥品標準內不得檢出的“鹽酸西布曲明 ”。
據了解,鹽酸西布曲明在我國屬于違禁物質,人服用后會導致消化系統、神經系統和心血管系統的不良反應,嚴重時甚至會引發心律失常、心臟停搏和心肌梗死。
檢察官在此提醒廣大愛美女性:減肥瘦身需謹慎,保持理智是首位;借助外力不可取,少吃多動是關鍵;以瘦為美雖潮流,健康身體更重要。同時,也提醒廣大創業者:微商雖好,但要謹慎選擇。創業之初,必須注意創業法律風險防范,加強風險管理意識,不可心存僥幸!
日期:20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