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前 “年關守護(2021)”行動開展以來,株洲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樹牢底線思維、風險意識,聚焦長江禁漁、特種設備、食品藥品、重點工業產品、知識產權等重點領域,堅決打擊各類破壞市場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行為。截至目前,全市共計立案查處行政處罰案件123件,辦結70件,罰沒金額98.2萬元。現公布十起典型案例。
1.株洲某公司經營標簽中含有虛假內容的食品案。其經營的散裝火焙魚標簽標示配料為新鮮河魚,實為池塘網箱養殖魚。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沒收違法產品,并處罰沒款5143.5元。
2.株洲市某酒店有限責任公司使用檢驗不合格電梯案。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八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處罰沒款30000元。
3.株洲某公司委托一家未取得與委托加工產品相應的生產許可的企業,生產“一次性航空杯”并進行銷售案。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沒款12276元。
4.醴陵市某醫院使用劣藥通草、淫羊藿案。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有關規定,沒收劣藥,并處罰沒款合計102973.73元。
5.株洲市某連鎖超市銷售不合格食品案。經抽檢,該超市經營的醬板鴨“菌落總數”超標,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沒收其違法所得,并處罰沒款合計50309.4元。
6.株洲市經開區某奶茶店侵犯“益禾堂”注冊商標專用權案。株洲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當事人印有侵權商標標識的奶茶吸管和外包裝袋,并處罰沒款30000元。
7.株洲市天元區陳某某銷售過期食品案。天元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沒收過期食品茉莉花茶,并處罰沒款共計5000元。
8.株洲市某口腔診所使用過期醫療器械“齒科氧化鋅丁香酚水門汀Ⅲ型”案。蘆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沒收過期的醫療器械產品1盒,并處罰沒款10000元。
9.攸縣某加油站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案。經抽檢,該加油站銷售的柴油“十六烷值”不符合規定,攸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并處罰沒款共計22460元。
10.茶陵縣某干貨店銷售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用農產品案。經抽檢,該店經營的干黃椒“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茶陵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并處罰沒款共計8040元。(供稿:株洲市市場監管局)
日期:2021-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