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分鐘前 為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要求,嚴格做好進口冷鏈食品的疫情防控工作,現公開曝光各地查辦的涉及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相關典型案例(第四批)。希望廣大進口冷鏈食品貯存、加工和經營單位(個人)自覺遵守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的相關法律法規和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的要求,切實承擔社會責任,共同阻斷疫情傳播風險。2020年11月23日起,對進入南通市的進口冷鏈食品沒有南通市或外省、市有效的《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的,一律不得在南通貯存、加工和經營。
案例一
海門區冏辣火鍋店經營無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案
案情簡介
2021年7月26日,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在對海門區冏辣火鍋店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冰柜內存放冷凍豬半截前腿骨(原產國英國)1箱,冷凍去骨牛肉(原產國巴西)4包,牛去骨小排(原產國加拿大)3包,重量共計35公斤。當事人無法提供上述產品的海關報關單、檢驗檢疫及貨物的第三方消毒證明、核酸檢測報告,也無法提供《南通市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執法人員當即對上述產品采取強制措施并送至集中監管倉進行全面消殺。
案件處置
當事人經營無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的行為,涉嫌未執行南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加強南通市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的規定,依據《關于明確依法打擊違反進口冷鏈食品疫情防控行為的相關法律法規的通知》(通肺炎防控辦[2021]4號),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已將該違法線索移送海門區公安局處理。
案例二
如皋市吳某購進使用未經檢疫的進口冷鏈食品加工肉制品案
案情簡介
2021年4月19日,如皋市市場監管局對如皋市某酒店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吳某租用該酒店的冷庫存放93箱進口冷凍牛肉。經調查,當事人未領取食品小作坊登記證,在家從事牛肉加工對外銷售。當事人從昆山某市場購進93箱進口冷凍牛肉,貨值7.9萬元,未及使用即被查獲。案涉進口冷凍牛肉包裝箱上無中文標識,英文標注產地為澳大利亞。當事人不能說明供貨方的具體信息,亦不能提供案涉產品的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以及購貨憑證單據和集中監管倉出庫證明。
案件處置
當事人購進使用未經檢疫的進口冷凍牛肉的行為,涉嫌違反了《江蘇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第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如皋市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三
通州區梁某經營國家為防控疾病禁止輸入的進口冷凍肉類制品案
案情簡介
2021年3月10日,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對梁某位于通州區二甲鎮余西居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發現其冰箱內有進口牛肉兩袋,重量共計9.55kg,其包裝袋上均標注:“PRODUCE OF INDIA”等英文字樣。執法人員對上述牛肉進行查封,并進行抽樣鑒定。經有關部門鑒定,上述產品屬于國家為防控疾病禁止輸入的肉類制品。
案件處置
當事人銷售國家為防控疾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進口冷鏈食品的行為,因涉嫌犯罪,通州區市場監管局已將該違法線索移送通州區公安局處理。
案例四
海門區曉燕副食品經營部銷售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冷鏈食品案
案情簡介
2021年5月20日,海門區市場監管局、海門區公安局聯合對海門鎮曉燕副食品經營部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冷庫存放冷凍去骨牛辣椒條-前四分體肉(原產地為阿根廷)18箱。當事人現場未能提供上述產品的報關手續、核酸檢測證明、檢驗檢疫等相關手續。執法人員對其銷售的上述產品進行了查封。經調查,當事人提供了其中5箱進口牛肉的報關單、檢疫證明、消殺證明、核酸檢測報告電子版,其余13箱進口冷凍牛肉無對應的報關單及檢驗檢疫證明,貨值9940元。
案件處置
當事人銷售未經檢疫的進口冷凍牛肉的行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海門區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立案調查,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日期:20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