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鐘前 近日,青海省市場監管局東川分局迅速出擊,依法查處一起食品違法案件,沒收違法食品“五糧春”牌白酒29瓶,收繳罰款及違法所得共計2.03萬元。
經核查,園區某超市從某公司購進了“五糧春”牌白酒90瓶,由于超市管理人員未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導致店內銷售的30瓶“五糧春”牌白酒無生產批號和生產日期,該超市所售涉案食品的貨值金額為8640元。該超市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和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對該超市作出了沒收違法經營的食品和違法所得288元,并處罰款20000元的處罰。
該案的查辦,對于打擊部分經營者違法行為起到了震懾作用。下一步,東川分局將持續摸排群眾舉報投訴線索,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園區市場經營秩序。
日期:2020-0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