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分鐘前 為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工作,提高食品安全抽樣檢驗工作質量,近期,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發了《湖南省食品安全承檢機構考核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共五章三十條,包括總則、承檢機構工作要求、考核管理、違規處理及附則,旨在為科學有效管理湖南省食品安全承檢機構提供依據及標準。《辦法》規定,考核主要采取數據抽查、現場檢查、留樣復核檢驗、能力驗證、綜合考核等方式,對承檢機構完成抽檢任務的數量和質量進行動態考核。《辦法》列出了承檢機構可能存在的30多種問題情形,根據考核發現問題情況,對承檢機構采取記入機構檔案、責令限期改正、通報、約談、暫停或終止委托任務等處理措施。承檢機構存在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通報資質主管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依法依規依紀處理。
下一步,省市場監管局將嚴格按照《辦法》的規定與要求,開展對食品安全承檢機構的考核管理,堅決查處承檢機構出具虛假數據行為,保障市場監管部門抽檢數據的公正性,確保食品抽檢工作有序高質量開展。
日期:20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