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分鐘前 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生產(含食品小作坊)安全監督管理,按照省局年度工作部署和市局《2020年全市食品生產監管工作要點》,制定本監督檢查計劃。
一、檢查依據
《
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
食品生產許可管理辦法》、《山東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點管理條例》、《山東省食品生產企業分級分類分層監管工作指導意見》、《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生產企業飛行檢查工作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和文件。
二、總體目標
遵循“屬地負責、風險管理、全面覆蓋、信息公開”原則,以貫徹“重點工作攻堅年”為主線,提高監管效能,堅持依法監管,根據省局今年擬制定的《食品生產監督檢查事權劃分指導意見》,堅持全市一盤棋,細化市區兩級監管事權。著力構建企業自查為前提、日常監督檢查為基礎、飛行檢查為重點、體系檢查為補充的監督檢查工作體系,嚴防嚴管嚴控生產領域食品安全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食品安全問題底線。
三、重點檢查對象
(一)生產規模較大、產品種類風險等級高的食品加工企業。
(二)在上年度及本年度內各級監督檢查、監督抽檢、體系檢查、風險監測中存在問題較多、產品不合格或涉嫌存在食品安全隱患問題的食品加工企業。
(三)被媒體曝光或投訴舉報、輿情檢測發現存在嚴重食品安全隱患的食品加工企業。
(四)量大面廣的肉制品、豆制品、食用油以及面制品等食品加工小作坊。
四、具體內容
(一)日常監督檢查
各區(市)局負責組織實施,按照《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規定,根據《山東省食品生產企業分級分類分層監管工作指導意見》(魯食藥監食一〔2017〕77號)等監管事權要求,制定日常監督檢查計劃,組織開展日常監督檢查,完成風險分級確定的檢查頻次,確保覆蓋轄區全部食品生產企業,確保覆蓋《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要點表》全部檢查項目。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突出對企業原料進貨查驗、投料、關鍵控制點、生產銷售記錄、成品出廠檢驗、標簽標識等影響食品安全風險點及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情況的檢查,加大對食品高風險品種和生產加工聚集區的檢查,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監督檢查,貫徹落實好國家局、省局《關于加強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監管工作的指導意見》及《食品小作坊生產加工規范》的要求,正確界定小作坊范圍,規范食品小作坊監管臺賬,按照《食品小作坊日常檢查要點表》完成日常監督檢查。
(二)飛行檢查
檢查對象為全市所有獲證食品生產企業,全年飛行檢查企業數量原則上不少于30家。市局飛行檢查主要起“一事雙查”作用,一查企業主體責任落實,通過檢查督促企業主動落實主體責任;二查屬地監管責任落實,通過檢查督查各地監管工作,推動屬地監管責任落實。
(三)有因檢查
根據上級安排部署以及監督抽檢、投訴舉報等工作需要,市局組織對食品生產企業開展有因檢查。各單位根據上級安排部署和實際工作需要,參照市局做法開展有因檢查。
(四)體系檢查
按照《食品安全法》、《商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食品生產經營日常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總局令第 23號)等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市局計劃對40家食品生產企業、60家食品小作坊實施第三方體系檢查工作,重點關注市級發證、規模較大、產品風險較高、出現過抽檢不合格或生產聚集區的企業和消費量大的小作坊加工食品。鼓勵各區(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自行組織開展第三方專業機構體系檢查工作。
五、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抓好工作落實。各單位要進一步規范完善監督檢查程序和要求,根據風險分級分類結果制定轄區全年食品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堅持推進企業主體責任和監管責任落實并舉。同時,充分發揮檢查、稽查、檢驗人員力量,綜合發力,提高監督檢查效果。
(二)做好問題處置,保證履責到位。對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各單位要建立臺賬,實行銷號管理,監督企業逐一整改到位。對達到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調查處理。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加強信息化系統應用。各單位要積極推廣應用省局正在重新修訂的食品日常監管系統(智慧監管平臺)開展監督檢查,將所有監督檢查情況錄入省局食品日常監管系統,并確保數據真實、準確、可靠。同時,強化“大數據”思維,及時梳理匯總檢查數據,總結監管規律,增強監管針對性。
(四)加強信息公開。堅持“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的原則,加大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及時向社會公布檢查結果,曝光典型案例,充分發揮公眾參與和媒體監督作用。
(五)嚴守工作紀律。嚴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檢查標準實施檢查活動。檢查人員要如實填寫檢查報告,明確檢查結論,確定企業存在的問題要做到依法有據、定性準確,并留存相關證據材料。對發現的違法違紀問題要依法依規嚴肅問責。
日期:2020-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