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分鐘前 日前,望江縣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張甲、張乙、張丙、程丁四人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個月并處罰金170.6萬元、有期徒刑2年2個月并處罰金23.11萬元、有期徒刑1年2個月并處罰金14.68萬元、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
經審理查明:2017年7月份,被告人張甲、張乙在上海市閔行區等地利用某寶和某多多等網絡購物平臺銷售“美國蟲草腎黃金軟膠囊”、“印度A8膠囊”等含有非法添加成分的有害保健品,2018年5月份,張甲聘用程丁為網絡客服并負責打包、發貨。2018年6月份,被告人張丙明知張甲提供的保健食品不是正規產品,仍然利用某寶等網絡平臺參與銷售。
2018年10月23日,望江縣公安局聯合望江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望江縣開發區童裝城某有限公司四樓查獲該非法保健品倉庫,現場共查獲有害保健食品共計38箱,23個品種。
經審計,截至2018年10月23日,被告人張丙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的某寶網店和他人身份信息注冊的某多多網店,累計銷售有害保健食品76366元。被告人張乙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某寶網店,累計銷售有害保健食品185529元。被告人張甲利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冊某寶網店,累計銷售有害保健食品1252724.98元。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四被告人均違反國家
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互聯網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據四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及其悔罪表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日期:2020-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