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介紹:
為配合國家全民健身計劃的實施,響應國家新發布的室外健身安全要求,結合國內外廠家產品的特長,公司生產出具有科技水平的新一代體育器材、健身器材和體質測試器材。產品設計合理,選材考究做工精細,保持五年以上。 產品設計合理,選材考究做工精細,保持五年以上。
公司認證:
公司全部產品經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依照GB19272-2003檢驗合格,并經北京國體世紀體育用品質量認證中心產品質量認證,使企業順利通過ISO9001國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被國家體育用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評為“企業”。我公司以創立產品質量、做好售后服務、守護企業信譽為宗旨。以誠信為本、重質求效、用戶滿意為企業方針,可靠的質量和服務。
再比如籃球規則。規則是中,尺度是用。在這個基礎上,規則不能變,但臨場尺度要適當改變。“有利無利原則”么,“球手一體精神”么,都是這樣的。如果真的照本辦事,籃球是一項不可以有身體接觸的運動,那有什么意思?
當然了,裁判收錢吹黑哨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但你說壞教練一定沒學生嗎?吹黑哨就一定沒人再找他嗎?也不是,但相信我,他們堅持不了太久。因為極端也能成功,但不能長久的成功。
所以得到,中庸的根基是中正,只有這樣才能有長久的有“用”。
咱常說“權衡利弊”——衡,是秤桿。權,是秤砣。秤桿是“中”,秤砣是“用”。權衡利弊翻譯成白話就是“把你能得到的和要損失的,上稱幺一幺”。但是請注意,秤砣和秤桿不能。不然你這單做的成,下一單就不好說了。這年頭沒人是傻子,上當一次、兩次,還能有第三次么?
所以很多商家發的那些廣告語什么的,我看了想笑——他們從自己的角度出發,然后站在自己的立場上說顧客的得失。那等于什么?各路商上來先把秤桿給做了文章,“中”沒了,那后面怎么“用”都是偏的。
籃球運動是1891年由美國的詹姆斯·奈發明的。奈當時在美國馬薩諸塞州斯普林菲爾德青年會國際訓練學校任教,籃球是這所學校體育系主任盧瑟-古利克為貫徹冬季體育課教學大綱而委托他設計的一項室內集體游戲。他從當地兒童在室外喜歡用球投桃子筐(當地盛產桃子,各戶備有桃子筐)的游戲中得到啟發,創編了籃球游戲。
奈把兩個盛桃子的籃筐釘在室內運動房兩端看臺離地面3米多的地方,作為球籃,并用足球為比賽用球,擋板用鐵絲網代替,他還博采了足球,橄欖球,曲棍球等其他球類項目的特點,制訂出13條籃球比賽規則,這就是籃球這一名稱的由來和籃球運動開創時期的情況,當時人們稱這種游戲為“奈球”或“筐球”。后來,詹姆斯奈被譽為“現代籃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