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條 管道安裝施工前,安裝單位應當編制管道安裝的工藝文件,如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等,經使用單位(或者其委托方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管道安裝工作。管道的安裝質量應當符合 GB/T20801 以及設計文件的規定。
第六十條 監督檢驗機構應當按照壓力管道安裝監督檢驗規則的規定進行監督檢驗。管道安裝完工后,監督檢驗機構應當及時出具安裝監督檢驗證書和報告,作為管道安裝工程竣工驗收和辦理使用登記的依據。
第八十條 有靜電接地要求的管道,應當測量各連接接頭間的電阻值和管道系統的對地電阻值。當值超過 GB/T20801 或者設計文件的規定時,應當設置跨接導線
(在法蘭或者螺紋接頭間)和接地引線。對于不銹鋼管道和鈦管道,跨接導線或者接地引線不得與鈦管道與不銹鋼管道直接連接,應當采用鈦板及不銹鋼板過渡。
第八十一條 不銹鋼和有色金屬管道的制作和安裝應當按照 GB/T20801、相關標準和設計文件的規定進行。
九十條 氣壓試驗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 試驗所用的氣體為干燥潔凈的空氣、氮氣或者其他不和無毒的氣體;
(二) 嚴禁使試驗溫度接近金屬的脆性轉變溫度;
(三) 試驗時裝有超壓泄放裝置,其設定壓力不得高于 1.1 倍試驗壓力或者試驗壓力加 0.34MPa(取其較低值);
(四) 承受內壓鋼管以及有色金屬管道的試驗壓力為設計壓力的 1.15 倍;
(五) 試驗前必須用試驗氣體進行預試驗,試驗壓力為 0.2MPa;
(六) 試驗時,應當逐步緩慢增加壓力,當壓力升至試驗壓力的 50%時,如未發現異常或泄漏現象,繼續按試驗壓力的 10%逐級升壓,直至試驗壓力,然后將壓力降至設計壓力進行檢查,以發泡劑檢驗不泄漏為合格,試驗過程中嚴禁帶壓緊固螺栓。
第九十一條 液壓-氣壓試驗應當滿足第八十八條的要求,并且被液體充填部分管道的壓力應當不大于第八十九條第(三)項的規定。
第九十二條 現場條件不允許使用液體或者氣體進行耐壓試驗的管道,在征得設計單位同意后,可以采取替代性試驗。替代性試驗應當同時滿足以下要求要求:
(一) 凡未經過液壓或者氣壓試驗的管道受壓元件焊接接頭,包括制造管道和管件的焊接接頭、縱向焊接接頭以及螺旋焊焊接接頭均進行 的滲透檢測或者 超聲檢測合格,其他未包括的焊接接頭進行 的滲透檢測或者磁粉檢測合格;
(二) 按照 GB/T20801 的規定進行管道系統的柔性分析;
(三) 管道系統采用敏感氣體或者浸入液體方法進行泄漏試驗,試驗要求需要在設計文件中明確規定。
第九十四條 管道耐壓試驗合格后,應當按照 GB/T20801 和設計文件的規定進行吹掃或者清洗,吹掃時應當設置禁區。清洗排放的污水和廢液不得污染環境,排放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法規、標準的規定。
第九十五條 管道耐壓試驗和泄漏試驗合格,方可按照設計文件的要求和相關規定進行管道的防腐、絕熱、標記,進行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