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自建房,也叫單門獨院,單門獨戶,獨門獨戶,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并通過雇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國傳統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國農村地區,農村居民幾乎都是通過自建房方式,來滿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城鎮規劃區外或建設用地范圍建房。另外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推出前,很多單位也曾通過ji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隨著國內經濟水平的逐步發展和農民收入水平的不斷提高,土地越來越稀缺。但隨著城市化的推進,城鎮土地日趨緊張,越來越多的城鎮提高了拿地門檻或者禁止建設自建房。城鎮自建房在不久的將來將會減少。農村自建房圖片
農村自建房的面積不大,樓層不高,專ye施工隊不愿干這種"芝麻"工程,建房者只好自己組建施工隊,施工人員大多為不具專ye技能的農民,有時連老、弱、病、殘也上架高空作業,這是導致無設計圖紙、施工隊伍無資質、無施工監理單位建設的農房存在的直接原因。1、是農村法制意識比較薄弱。村干部也曾告誡村民新房施工的圖紙要審批、工程隊的資質要審批,但大多村民置若罔聞,請的都是當地的泥水師傅、無資質的工程隊,他們除了經驗,幾乎毫無專ye的基建知識。村干部就算發現了wei章施工,也沒有強制的執行力,只能出于責任心善意地提醒:施工要注意安全,除此之外別無他法。不審批,請無資質的施工隊伍,能節省成本。他們從這點出發,什么安全意識、法制意識都拋在腦后,甚至不知道不審批是違fa,出了嚴重事故要承擔法律責任。2、是農民的安全意識薄弱。搭建的腳架、扶手不穩固,特別是對受力重、易磨損的部位不隨時檢修加固,埋下了安全隱患。建房過程中偷工減料現象十分嚴重,有些新房砂漿中的水泥含量不足10%。房屋結構不合理,造成磚柱失穩。農村自建房圖片
從立法角度而言,因為建設工程的特殊性和安全性要求,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制定了專門的法律規定并予以完善規范,以維護建筑市場的秩序和保證建設工程的質量。以這個角度來看,農村自建房應該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從農村自建房的要求及特點看,施工人員不僅要提供勞務,還要利用自己的設備和技術按照房主的要求完成施工,農村自建房也是一個小型工程建設項目,應該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但是,在實踐中,由于農村自建房的施工人員多是個體從業的泥工、瓦工等自行招募組織起來的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隊伍,通常都是與房主達成口頭建房協議即開始施工。在此種現實情況下,并不適用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因此,當農村自建房行為發生糾紛時,通常將農村自建房行為界定為承攬合同或者雇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