擋煙垂壁的相關規定。
擋煙垂壁等擋煙隔開設備的深層不應小于本規范第4.6.2條要求的儲煙倉薄厚。針對有裝修吊頂的空間,當裝修吊頂打孔不勻稱或開孔率小于或相當于25%時,裝修吊頂內空間高度不可記入儲煙倉薄厚。
當選用當然排煙系統方法時,儲煙倉的薄厚不應小于空間凈高的20%,且不應小于500mm;當選用機械設備排煙系統方法時,不應小于空間凈高的10%,且不應小于500mm。另外儲煙倉底端距路面的高度應超過安全疏散需要的清楚高度,清楚高度應按本規范第4.6.9條的要求測算明確。
過道、房間內空間凈高不超3M的地區,其清楚高度不適合小于其凈高的1/2,別的地區的清楚高度應按住式測算:
Hq
=1.6
0.1H
′
式中:Hq——清楚高度(m);
H′——針對單面空間,取排煙系統空間的工程建筑凈高度(m);針對雙層空間,取消防疏散樓房的樓高(m)。
防火卷簾門和擋煙垂壁的耐火極限不一樣防火卷簾門耐火極限為3.0鐘頭的稱之為(背火面)。《建規》提及在設定服務器防火墻確實有艱難的場地,可采用防火卷簾作疏散出口隔開。當采用包含背火面升溫作耐火極限判斷標準的防火卷簾時,其耐火極限不少于3.00h;當采用不包括背火面升溫作耐火極限判斷標準的防火卷簾時,其卷簾窗簾兩邊應設單獨的閉試全自動灑水系統保護,系統軟件灑水持續時間不可低于3.00h。擋煙垂壁是用不燃原材料做成做為防煙分區的的防排煙系統隔開物,耐火極限不少于0.5h(維持其一致性)。
檔煙垂壁的設定規定
1.擋煙垂壁的擋煙高度
單眼垂壁的檔煙高度即當擋煙垂壁處在安裝部位時,其底端與頂端中間的豎直高度,標準規定不可低于500mm。
2.擋煙垂壁的歸類及規定
擋煙垂壁有固定不動或主題活動式二種。移動式擋煙垂壁就是指固定不動安裝的、能達到設置擋煙高度的擋煙垂壁;主題活動式擋煙垂壁就是指可從原始部位自啟動至擋煙工作中部位,并達到設置擋煙高度的擋煙垂壁。在查驗時關鍵對擋煙垂壁的外型、原材料、規格與搭接寬度、操縱運作特性等開展逐一查驗。
擋煙垂壁的查驗工程驗收規定
查看消防報審文檔、工程建筑排煙系統平面設計圖,掌握防煙分區的區劃、擋煙垂壁的設定部位,對比擋煙垂壁商品產品合格證和合理證明材料,核查規格型號與消防報審文檔的一致性后進行當場查驗,關鍵開展下列實際操作:
1.查詢擋煙垂壁的外型,擋煙垂壁的標識牌堅固,標志清晰,金屬材料零部件表層無顯著凹坑或機械設備損害,各零部件的拼裝、拼湊處無移位。
2.測量擋煙垂壁的搭接寬度。卷簾窗簾式擋煙垂壁擋煙構件由二塊或二塊之上紡織物縫紉時,搭接寬度不可低于20毫米;當每節擋煙垂壁的寬度不可以達到防煙分區規定,選用三節垂壁搭接的方式應用時,卷簾窗簾式擋煙垂壁的搭接寬度不可低于100毫米、翻平板式擋煙垂壁的搭接寬度不可小20毫米。寬度測量值的容許負誤差不可超過標準值的5%。
3.測量擋煙垂壁邊緣與房屋建筑構造表層的間距,此間距不可超過20毫米,測量值的容許正誤差不可超過標準值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