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付初期火災的幾種應急處置。
發生火災后,在迅速向消防隊報警的同時,還應及時組織本單位人員利用簡易的滅火器材和設備進行撲救。處置方法有:
1、隔絕可燃物,搬走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關閉閥門,切斷流向火點的可燃氣體或液體。
2、冷卻降溫。
3、利用泡沫覆蓋燃燒物表面;用容器、設備的頂蓋蓋滅火點;油鍋著火時,蓋上鍋蓋;用毯子、棉被、麻袋浸濕后覆蓋燃燒物表面;用沙、土覆蓋燃燒物,達到窒息滅火。
4、小面積的固體可燃物燃燒時,可用掃帚、樹枝條、衣服撲打。
5、如發生電氣火災,或者電氣線路、設備受到火災威脅時,或電氣線路影響滅火人員安全時,要及時切斷電源。
6、對密閉條件較好的小面積室內火災,在未做滅火準備前,應先關閉門窗,以阻止新鮮空氣進入,防止火災蔓延。
滅火器的配置必須是符合國家的GB50140里面的規定的,并且滅火器應該設置在人們可以一眼看到的明顯的位置以及方便取用的位置。如果滅火器設置的位置對人們的視線有干擾或者是障礙,應該在那個位置設置明顯的或者是發光的標志,并且這個位置不能夠影響到之后的疏散。手提式滅火器不應該放在距離地面超過1.5米的地方,并且滅火箱要進行一定的保護措施但是不能夠鎖上。
1.集中控制型系統的控制方式
接收到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火災報警信號或聯動控制信號后,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轉入應急工作狀態。
自帶電源集中控制型系統,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統內的應急照明配電箱和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及其它附件實現工作狀態轉換。
集中電源集中控制型系統,由應急照明控制器控制系統內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和相應的消防應急燈具及其它附件實現工作狀態轉換。
2.應急照明控制器設計
系統內僅有一臺應急照明控制器時,應急照明控制器設置于消防控制室或有人員值班的場所;系統內有多臺應急照明控制器時,主控制器設置在消防控制室內,其他控制器可設置在配電間等場所內。
每臺應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應急照明集中電源、應急照明分配電裝置、應急照明配電箱和消防應急燈具等設備總數不大于3200 個。應急照明控制器的主電源由消防電源供電,應急照明控制器的備用電源至少使控制器在主電源中斷后工作3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