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磁兼容術語
電磁兼容性-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設備或系統在其電磁環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對該環境中任何事物構成不能承受的電磁騷擾的能力。
EMI——電磁干擾,電磁騷擾引起的設備、傳輸通道或系統性能的下降。
EMS——(電磁)敏感性,在存在電磁騷擾的情況下,裝置、設備或系統避免性能降低的能力。
系統間干擾(inter-system interference)
其他統產生的電磁騷擾對一個系統產生的電磁干擾。
系統內干擾 (intra -system interference)
系統中出現的由本系統內部產生的電磁騷擾引起的電磁干擾。
抗擾性(immunity)
設備或系統面臨電磁騷擾不降低運行性能的能力。(敏感性高,抗擾度低,但對一個設備而言,敏感性電平與抗擾度電平是同一個數值)
電磁發射(electromagnetic emission)
從源到外發出電磁能量的現象。
電磁輻射(electromagnetic radiation)
電磁能量以電磁波輻射的形式發射到空間的現象 。
電磁兼容電平(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level)
預期加在工作于指i定條件的裝置的裝置,設備或系統上的(規定的)zui大的電磁騷擾電平。
電磁兼容標準簡介
電磁兼容(EMC)分為電磁騷擾(EMI)和電磁敏感度(EMS),其中EMI包括輻射連續騷擾(RE)、傳導連續騷擾(CE),諧波電流及閃爍(Harmonious/Flicker);EMS包括輻射騷擾抗擾度(RS)、傳導騷擾抗擾度(CS)、靜電放電抗擾度(ESD)、浪涌(沖擊)抗擾度(Surge)、電壓暫降和短時中斷抗擾度(Dips/Interruption)、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EFT/B)、工頻磁場抗擾性測試(Power frequency magnetic field)
軌道交通電磁兼容常見標準如下:
電快速瞬變脈沖群抗擾度
標準依據
IEC61000 - 4 - 4
EN61000-4-4
GB/T17626.4
試驗目的
評估通訊和電子設備的供電電源端口、信號和控制端口在受到重復的快速瞬變脈沖群干擾時的性能, 驗證通訊和電子設備對來自操作暫態過程 (如開斷感性負荷、繼電器觸頭彈跳等) 中的各種類型瞬變擾動的抗擾性。
試驗設備
瞬變脈沖群i發生器
耦合去耦網絡
容性耦合鉗
試驗等級(嚴酷度等級)
試驗原理
試驗的實施
對交/直流電源端口的試驗一般采用耦合、去耦網絡。 如不能使用耦合/去耦網絡時 ,可以使用容性耦合夾。試驗電壓應該通過耦合/去耦網絡施加到保護地上;
對I/O端口及通信端口的試驗,采用容性耦合夾。
試驗結果判定
對于情形a,判為合格。
對于情 形b、c、d,判為不合格。